产业园扶持政策
- 补贴扶持政策
(一)办公用房补贴
入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公场地,产业园根据入驻企业年产值给予阶梯式办公用房租金补贴,期间水电费、物业费等费用企业自行承担。
(二)公共服务设施补贴
产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室、培训室、招聘大厅、直播厅等公共服务设施,入驻企业可享受一定比例租金和服务费用补助,具体补助方案详见《园区公共服务场所租赁管理办法》。
- 税收扶持政策
(一)产业园入驻企业税收奖励政策申领标准(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)
1.注册地位于产业园内,且产值达到1000万元/年以上的;
2.自治区内迁入产业园的,且产值达到1000万元/年及以上的;
3.自治区外招商引资与经开区四大产业(电子信息、先进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生态食品)相关的上下游企业,企业招聘需求在100人以上或产值达到2000万以上的。
(二)税收奖励标准
税收奖励政策及兑现方式详见《桂林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(2022年试行版)桂人园[2022]04号》。
(三)产值补贴
采取阶梯式奖励形式:
企业年产值达300万元,奖3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达500万元的,奖励4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达800万元的,奖励5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,奖励6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1001~1500万元的,奖励8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达1500~3000万元的,奖励10000元/家/年;
企业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,奖励20000元/家/年。
- 人才引进激励政策
- 人才引荐奖
鼓励园区入驻企业举荐吸纳高层次人才到经开区创新创业,引进高层次人才(分类参考《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》(市办发〔2019〕19号))予以奖励。
- 职业技能补贴
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,按照技能等级和技能类别标准给予不同的培训补贴,具体补贴标准参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》(2019-2021年)的通知。
- “发展贡献奖励”补贴
根据入驻企业对桂林经济发展贡献的不同给予相应补贴奖励,由临桂区给予兑现。具体补贴方案详见《临桂区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办法》。
- 其他扶持政策
- 业务发展支持
对园区的创新创业企业,提供优先推荐相关业务服务。
- 服务保障支持
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入园政策申报、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、保险申报、财务审计、税务核交、户口挂靠等各类综合业务。
- 宣传推广支持
对入园企业,免费提供为期2年的“线上招工平台”推广服务支持。